D |
11 |
- Aug 13 Sat 2011 15:21
99台北市濱江國中代理教甄試題Q11-20
- Aug 12 Fri 2011 12:13
99台北市濱江國中代理教甄試題Q01-10
C |
1 |
- Aug 04 Thu 2011 12:46
C=(K+S)^A
《技職簡訊》173 期(2006.10.10)登載了教育部部長杜正勝在95 年9 月18 日發表的「95 學年度高職與技專校院校長聯席會議演講詞」的一個方程式:
- Aug 01 Mon 2011 22:45
100學年度教育新補助今上路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01/128/2w1z5.html
更新日期:2011/08/01 00:37
【台北訊】
- Jul 27 Wed 2011 22:23
高雄市100學年度國小代理兼任代課教師缺額
http://163.32.197.11/khselector/index.jsp?cnt=board/board.jsp
按高雄市100學年度國小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第4次會議決議:初試(筆試)總成績達52分
- Jul 26 Tue 2011 15:49
代課老師任導師 縣府:不違法
- Jul 15 Fri 2011 20:38
國家教育研究院組織法
第 1 條 |
教育部為長期從事整體性、系統性之教育研究,促進國家教育之永續發展 ,特設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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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
本院掌理下列事項: 一、教育制度、教育政策及教育問題之研究。 二、教育決策資訊及專業諮詢之提供。 三、教育需求評估及教育政策意見之調查。 四、課程、教學、教材與教科書、教育指標與學力指標、教育測驗與評量 工具及其他教育方法之研究發展。 五、學術名詞、工具用書及重要圖書之編譯。 六、教育資源之開發整合及教育資訊系統之建置、管理及運用。 七、教育人員之培訓及研習。 八、教育研究整體發展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九、教育研究成果之推廣、服務、學術交流與合作。 十、其他有關國家教育研究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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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
本院置院長一人,比照大學校長資格聘任;副院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 二職等,必要時其中一人得比照大學校院具教授資格之院長級以上者聘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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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
本院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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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 |
本院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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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
本法施行前,原依雇員管理規則僱用之現職雇員,其未具公務人員任用資 格者,得占用本院書記職缺繼續僱用至離職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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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
- Jul 15 Fri 2011 20:17
國立教育研究院籌設歷程/發展願景/經營理念
- Jul 03 Sun 2011 14:51
教育報告書重點簡摘
- Jun 27 Mon 2011 15:03
雲林縣國小缺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