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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與內政部合力推動的「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以下簡稱免學費計畫),將於100學年度全面實施。

100學年度(100年8月起)凡是94年9月2日至95年9月1日間出生,且就讀公立園所 或私立合作園所的小朋友,都是免學費的補助對象。家戶年所得70萬元以下家庭,除免學費補助外,還可以再申請弱勢加額補助。

教育部指出,免學費計畫除了提供5歲幼兒就學補助,具體宣示政府願意與家長共同承擔育兒責任外,還規劃了完善的配套措施,維護家長受補助權益及穩定 整體教保基礎品質,如持續增設公立幼稚園或非營利幼兒園,以均衡幼兒入學機會、保障弱勢幼兒優先選擇就讀公立園所的機會、補助經濟弱勢幼兒免費參加公立幼 稚園課後留園服務、部分補助高中職學歷的教保人員進修專科以上學歷之學費、及辦理公立幼稚園和私立合作園評鑑等,透過以上措施保障幼兒之入學機會並確保教 保服務品質的穩定

除了上述配套措施外,另一項重要的配套措施就是建構私立合作園所機制。私立幼托園所必須符合公安、師資等基礎要件,並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 申請,且經過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核通過後,才可成為合作園所。而且,為了避免私立幼托園所因為政府提高補助款而調漲收費,各園所在申請成為合作園所 時,必須到教育部資訊系統登載收費數額,如果園所未依所報收費規定辦理,而擅自調高收費總額,且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查證屬實者,將依據「私立幼托園 所參與合作園所(國幼班)作業原則」訂定的退場規定辦理。教育部提醒家長,如果要選擇就讀私立幼托園所,一定要先確認是合作園所,才能符合免學費補助資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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