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設歷程:

 

國立教育研究院籌備處於民國8958日,在臺北縣三峽鎮揭牌成立,負責籌設國家級教育研究院之任務。民國91715日整併教育部臺灣省國民學校教 師研習會(簡稱國教研習會),民國96824日整併教育部臺灣省中等學校教師研習會(簡稱中教研習會)。行政院於民國98617日將國家教育研究 院組織法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並於民國991116日經該院第七屆第六會期三讀通過,後奉總統於同年128公布,行政院依國家教育研究院組織法 第七條之規定,核定於民國100330日成立「國家教育研究院(簡稱國教院)」。國家教育研究院係由國立編譯館、國立教育資料館、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 處整合而成,旨在長期從事整體性、系統性之教育研究,促進國家教育之永續發展。

 

國家教育研究院係我國最高教育學術研究機構其研究以教育政策、課程、教學、測驗與評量、教科書、圖書編譯等議題為主要範圍,偏重應用性、發展性之研究; 國教院已整併國教研習會、中教研習會,擁有豐富的教育人員培訓經驗及設施,適合進行教育領導人才之培育。

 

國教院的發展願景如下:

(一)教育政策發展智庫
    本院定位為研究機構,從事各類長期性、整體性、系統性、政策性的教育研究,根據研究結果,提供政府研擬相關政策的參考;同時亦可建立各種對話平台,適時提供教育部相關政策資訊及政策建言,發揮智庫的功能。

(二)課程測評研發基地
    本院在課程發展具有多項成果,測驗與評量在建立學生資料庫及教師檢定也有其成效,而國立編譯館在編譯和教科書研發亦累積不少經驗,這些都是可貴的資產,未來在現有的基礎之下,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發展本院為國家重要課程測評研發基地。

(三)領導人才培育重鎮
    本院負有研習任務,在地方行政領導人才及校長、主任等學校領導人才的儲訓研習,具有悠久的歷史,未來應擴及現職校長、以及強化地方行政領導人才的進修工作,並建構一套完整領導人才進修體系,成為名符其實的教育領導人才培育重鎮。

 

 

經營理念

 

五項核心價值(品質、團隊、創新、真理、卓越)與三大任務(研究、研習、服務)

 

品質(Quality):凡事做對,也要做好,品質保證。

團隊(Unity):相互合作,同心協力,展現團隊。

創新(Innovation):集思廣益,願意突破,勇於創新。

真理(Truth):不斷研究,發現事實,追求真理。

卓越(Excellence):持續精進、奮力向前,邁向卓越。

 

核心價值要落實,就要行動(Action),有行動力,才有執行力;有行動力,才有競爭力;有行動力,才有組織爆發力。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組織法」之規定,國教院的主要任務有下列三方面:

1.研究
國教院旨在從事長期性、系統性及整體性的研究,研究範圍包括理論性、實務性或政策性的議題研究,例如,進行K-12課程、教材、教學、教科書、評量工具之研發及教育資料庫之建置等。研究的成果要有利於教育理論的建構、或教育實務的改善、或教育政策的決定,才有其價值性。

2.研習
國教院秉持過去臺灣省國民學校教師研習會和中等學校教師研習會的經驗,繼續提供教育領導人才進修與教師專業成長管道,有助於學校領導人員和教育行政人員、教師的專業發展,以提升學校和教育行政效率與效能。

3.服務
國教院具有社會責任,必須善盡服務功能,將教育研究成果、資訊推廣至各級學校或參與社區活動,以及提供中央與地方教育行政機關政策決定之資訊諮詢服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eniitwo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