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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馥茗(民72)認為,從教師任務的普遍性而言,教師應該是「教育者」

由於歷史的演變,我國學校中的教育者,從漢代以後變成為「教學者」,於是有了 「經師」這個名稱,和「人師」便有了區別。(賈馥茗,民72:385)。

一、經師

當時之經師即是「說經之師」。

林寶山(2003)認為經師就是具備教育專業的知識、能力,或稱之為「教書匠」。

凡能稱為「匠」者,一定具有專門的技藝,這些技藝大都需要相當長久時間的訓練才能習得,所以,教學工作要做到「匠」的境界 也不容易(林寶山,2003:26)。

此類教師常有以下三項盲點:

(一)窄化學習的內涵,以知識為主軸,忽略情意與生活習慣的引導

(二)扭曲教育的本質與目的,以升學為導向,競爭為手段,把學生當作教育的工具,而非教育的主體

(三)缺乏自我反省與自我充實的能力,常把學生的問題,歸責於學生、父母、家庭、社會及整體教育制度設計不當等外在因素。

二、人師

教育是為了求人類的進步與改善而生,必須重在「人」,以人為對象。

希望藉由教育提升人的品質,改善人的生活,因此,能以此為理念,積極涵養教育專業的知識與能力並以「教人」為職志,建立正確的教育價值觀,力求教育本質的實踐與目的的達成,此類教師足以稱為「人師」。

人師的教育觀,包含:透徹的了解什麼是教育、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擔任教育工作、知道教育工作的性質。

人師具有以下七點特性:

(一)以學生為受教育的主體,能根據學生身心發展需求

(二)強調師生交互感應的教育過程,並能以身作則,成為學生學習的典範

(三)兼顧認知、情感、意志與行為的教育內涵與目標的實踐

(四)統合正式課程與潛在課程,有效發揮教育功能,奠定良師益 友的根基

(五)能與家長建立良性互動的管道,適時引導家長發揮親職教育的功能

(六)對學習低落或行為偏差的學生,能設法多角度找到原因,並予以專業上的個別關懷與輔導

(七)能不斷透過各種管道,加強專業與人文的充實。

三、良師

張春興認為理想的「良師」應該是「經師兼人師」。

從教育目的言,「良師」的教學就是將社會需求與學生需求二者兼籌並顧的(張春興,1996:20)。如果從「良師師國」的角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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